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璧山区城乡冷链物流项目一期(农产品供应链项目)一冷链物流中心项目监理服务补遗发布如下:
补遗一:已将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7 监理费支付 “5.支付方式:******银行账户。”修改为“5.************银行帐户。”
补遗二:已对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补充,以本次发布为准,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修改前表述 |
修改后表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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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监理文件的提供 |
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及承包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监理人应提交文件的期限和份数: (1)监理规划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 份; (2)监理月报每月 日前报 份; (3)监理细则和实施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报 份; (4)专项报告根据工程需要和委托人要求上报; (5)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在竣工验收后28天内报 份; (6)其他: 。 |
监理人应在合理的期限内按照国家、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定及承包合同约定向委托人提供监理文件。监理人应提交文件的期限和份数: (1)监理规划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报 份; (2)监理月报每月月末5天内报 份; (3)监理细则和实施方案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报 份; (4)专项报告根据工程需要和委托人要求上报; (5)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在竣工验收后28天内报 份; (6)其他:监理例会纪要每周一次,完会后3天内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在工程竣工验收时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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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9.合同价格与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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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9.5 支付方式 ************银行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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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1.2 |
(6)监理人出现其他违约情形的: 。 |
(6)监理人出现其他违约情形的: 1)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渝建法【2014】35号文标准要求,并按规定办理监理合同备案手续;如未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按璧建发【2018】112号文件要求认真填写好三方日志,否则每发现一次未按要求填写由监理人支付1000元违约金。 3)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人提交的有关资料,监理人应在7天内提交或作出答复,若委托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协商意见提交。 4)委托人有权对监理机构中有严重失职人员提出撤换要求,监理人必须按委托人要求及时更换。 5)监理人应按委托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和委托人提交管理期内监理全部管理资料各一套。 6)监理应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增减的工作内容进行跟踪清理、统计和核实、并将结果及时报管理代理机构。 7)监理工程师应全过程、全方位地对工程质量、费用、进度、安全和合同管理事宜进行监督和管理,若由于监理人的不履行监理职责、不当履行监理职责、监理不力、责任心不强等原因给工程造成损失、停工、延期、质量事故等问题,委托人有权更换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直至终止监理合同,清退监理人,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8)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对每个部位、每道工序进行现场检验、抽查。接到请验单后,必须在24个小时内进行现场检验。坚持巡视工地和旁站监理,及时指出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现象和因素。若超过24小时才检验,每延误一次,给予监理人一次警告,并由监理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累计三次警告,要求在当天撤换当事人。如按监理规范要求应该旁站监理而现场无监理人员的,由监理人支付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9)无论工作日或节假日,监理必须安排足够的在岗监理人员以确保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因监理人员不足影响施工进行,由监理人支付4000元/次的违约金。 10)监理人员在上岗时应佩戴上岗证,上岗证上应注明姓名和岗位,如发现上岗时没有佩戴上岗证或上岗人员与证件不符相符的,由监理人支付100元/人·次的违约金。 11)监理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发生一次支付2000元违约金,发生两次支付10000元违约金,发生三次及以上,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令监理人立即退场,工程项目另行处理,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或间接损失,监理人应负责相应赔偿。 ①监理人未配备满足监理工作开展的设备(设施); ②监理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能满足工程监理要求; ③监理人派驻现场的监理人员不能有效履行其职责,在委托人发出书面更换通知后7日内不更换人员的; ④按委托人要求更换后仍不能胜任其职责; ⑤监理人、监理工程师不按批准的监理规划及实施细则实施监理且已产生不良后果的。 12)监理人采用旁站、平行抽检、见证送检等监理手段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如应对进场原材料的品质、储存等进行认真检查填写原材料进场记录,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如发现不合格材料已进场,必须对承包人发出书面限期整改工作指令,并严格监督执行,否则监理人将负连带责任,由监理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 13)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方案认真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如方案中有较大缺陷或存在较大问题而监理工程师未指出来,由监理人支付4000元/次的违约金。 14)如委托人或质检站在检查承包人工作时发现质量问题,而监理工程师没有做出相应处理措施,视为监理人处理不力,一般性的问题由监理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 15)监理人员需按照规定频率进行抽检并做好记录,季度一次性抽检合格率(监督部门抽检数据)不低于97%。每年考核一次,如低于97%但不低于 92%时,每低1%对监理人扣除人民币100000元的违约金:低于 92%时,每低1%由监理人支付40000元的违约金。 16)监理人的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素质不高,对承包人不按合同条款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要求施工,监理人员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力,使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和工程投资得不到有效控制,由监理人支付人民币2000-2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17)当施工单位出现违约行为时,监理人未事先发出书面指令制止的监理工作指令或通知单未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或整改反馈未附照片的,由监理人支付人民币2000-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进行整改直至合格。 18)监理人应重视并规范监理工作中的记录(如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各类报表等)。若出现内业混乱、资料不全、内容不符合要求、未能反映工序报检、旁站及巡查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内容偏少的,除限期整改外,由监理人支付人民币10000元/次的违约金,逾期仍未改正,则暂停支付监理费用,直到符合要求。 本项目所有施工工序检查和报检都必须留存影像资料,以后备查若因监理人现场管控不力,造成无影像资料,委托人视为监理人违约,监理人按人民币4000元/处承担违约金。 19)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发包人审批,同时对上期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如未完成目标需研究切实可行的对策,以在下期计划中赶回工期。以上情况应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否则由监理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 20)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动态反映实际工程进度的计划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否则由监理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 21)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照监理程序、规范签署意见,签署的资料应与实际情况一致,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不得签字。不准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如有违反,由监理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委托人有权按照11.1.2条的约定更换监理人员。 22)监理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每延误一天由监理人支付2000元违约金,违约金累计计算。 ①应由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的未及时签字确认,影响工程顺利进行的: ②监理人未在次月5日向委托人和政府主管部门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监理月报; ③监理人不能在工程完工交验合格后30日内向委托人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提交完整监理资料的。 23)监理人必须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各级岗位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考核办法。在监理项目中,监理日记必须设《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措施》专栏,每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签。 24)监理人必须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石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等资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审查意见,确保编制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复审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字。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规定应组织专家论证的深基坑、地下暗室、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结合专家讨论的意见,审定其专项施工方案。 25)监理人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隐患严重的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告代理业主(及业主);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签字,并签发复工令后方可恢复施工。 26)为督促监理人落实安全监督的责任,维护好施工过程安全,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发包人将对监理人收取违约金。为督促监理人落实安全监督的责任,维护好施工过程安全,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发包人将按照监理单位负面清单D类标准对监理人收取违约金: ①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⑤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27)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12天,每天不得少于6小时(委托人书面同意的除外),否则由监理人支付8000元/次的违约金。本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必须常驻现场,否则由监理人支付4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28)监理人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的相关要求: ①按要求设置施工大门、围挡,硬化进出口及场内道路,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并接入重庆市智慧工地平台。 ②应在围挡上、场内道路一侧、搅拌房四周设置喷淋设施,施工作业时应保持使用,降低施工现场扬尘。当现场扬尘在线监控仪显示PM2.5或PM10数值超标时,应加大喷淋设施使用力度。平时适时采取冲洗、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③应在工地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含自动冲洗设施高压水枪等)、三级沉淀池和截水沟(土石方工地还应设置过水槽)并对驶出工地的车辆进行冲洗。 ④对露天堆放的河沙、石粉、水泥、灰浆、灰膏等易扬撒的物料以及四十八小时内不能清运的建筑垃圾,企业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对堆放物品子以覆盖;对现场内非作业面集中堆放的裸露土,企业实施覆盖处理:对因故不能按正常施工组织设计推进的项目,工程业主等有关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裸露土实施绿化、固化或覆盖处理。 ⑤产生大量泥浆的施工,企业应当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防止泥浆外流。施工作业时产生的废浆,应当用密闭罐车外运, ⑥高空垃圾处理。高层建筑施工过程中,室内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塔吊、施工升降机等设备运输,或设置专用的垃圾处理系统进行密闭运输。企业应加强现场作业个人的扬尘管控教育管理,严禁从高处批撒建筑垃圾或者易扬撒的物料。 ⑦实施湿法作业。企业应对开挖、爆破、拆除、切割等施工作业面(点)进行封闭施工,或者采取酒水、喷淋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的产生。每台钩机、挖机、炮机、旋挖机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大型机械作业时、均应配备一台喷雾超过20米以上的雾炮机进行点对点控尘湿法作业:或同一作业面上2台上述机械作业时,配一台带水炮的酒水车进行控尘湿法作业:除此之外,工地还应在现场配备1台带水炮的酒水车备用。对红色和黄色控制区域的工地,企业应增配高空喷淋设施控尘。 ⑧渣土密闭运输。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防止运输中出现“抛、酒、滴、漏”,严禁超载超限。工地大门应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 ⑨房屋建设施工应当随建筑物墙体上升,作业层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全封闭,且封闭应与结构施工流水同步进行。 ⑩项目竣工验收前,企业应将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29)监理人需配合委托人对水、电、气、电梯、闭路、发电机、通信、招标人分房、参观接待宣传等所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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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1.违约 11.1 监理人违约 11.1.3 监理负面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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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 11.1.3 监理负面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监理单位行为,督促认真履行监理单位主体责任,在建设单位的委托下对项目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进行全方面管理,拟定工程监理负面清单行为和违约处罚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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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13.合同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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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除: 附件六 监理人质量安全履责行为违约金处罚标准附件 新增: 附件七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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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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