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心盐田河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财政局深圳************管理中心盐田河综合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管理中心盐田河综合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00
******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原合同第十四条第1-3款“付款方式”为“1.预付款(30%)。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款项。2.合同进度款(60%)。合同进度超过预付款进度后,执行按月进度支付,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0%停止支付。3.年度管养费用尾款(10%)。年度管养工作完成后,甲方依据年度考核结果、年度扣款执行情况及实际工作量完成情况支付尾款,一般在下一年的1月份完成支付。”变更为“第1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预付款至合同价45%。第2期,服务期满3个月(2025年3月31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20%-考核评分核减额-其它核减额。第3期,服务期满6个月(2025年6月30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15%-考核评分核减额-其它核减额。第4期,服务期满9个月(2025年9月30日)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15%-考核评分核减额-其它核减额。第5期,合同期满且经服务考核通过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5%-考核评分核减额-其它核减额。如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考核结果对当期进度款做出相应比例的扣减,也有权按照财政规定追回相应核减部分的管养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因该项目原为长期类服务项目,现为一年服务合同,为提高资金支付效率和使用效益,充分发挥社会市场商服务积极主动性,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变更协议。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15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道60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盐田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区政府行政中心531
联系电话:0755-******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财政发展综合保障中心。
附件1:盐田河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变更说明.doc******管理中心盐田河综合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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